消保會七月前往台南、高雄、屏東地區咖啡飲料店,抽查51家咖啡因含量的標示並取樣送SGS檢驗含量,發現咖啡因55%不標示,30%含量不符,且店家揭露方式五花八門。
協會這次抽樣發現,業者標示方法以官網、菜單、卡片、標示牌或手冊居多,並未有統一標註內容與方式,標註方式五花八門,消費者無法一目了然,難以當下得知確實掌握商品訊息。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五條規定,政府、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,提供消費者運用。咖啡因未標示,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,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, 300萬元以下罰鍰。